陳雲在下文論文化局,可以一讀,但並不是因為他又跟大隊反CY和許曉暉,而是他說出了多年來政府在這方面政策管理的辛酸史。我覺得這些資訊對公共行政管理的歷史和發展很有價值。
李怡今天亦有評文化局。正如很多文化人的想法,他們都理解文化超越藝術,是整個民生一部份。但似乎大家都錯誤理解文化局,以為它應該是上帝,點石成金,將香港文化水平提升。但實情是文化局只是一個局,是政府架構一部份,它的功能其實是政府管治功能,即是公共資源分配和使用。更恐怖的一步,是資源有限而要有選擇。雖然民主掛帥,民意為先,但行政主導,政府會主導選擇。如果讓全民投票,公帑就應資助林峰劉華等演唱會。文化局將會做什麼,羅范的文件已寫得很清楚,再要求加入百樣功能亦無用。
看政府的功能,可以先看立法會的功能,是立法、撥款和質詢。法例的功用是維穩,使大家行為正確,懲罰大多數人認為不正當的行為;撥款就是公共資源分配;而質詢是看守政府在前兩項的成績。文化局只是做這些,希望文化行為正確和資源用得其所。陳雲認為文化局應要將文化爭議的事務提升到文化價值觀。這事萬萬不可。文化價值觀不能以當權者身份主導,影響意識形態。價值觀應在民間討論,而民主社會是要包容各種觀點。
至於文化,包括民生習俗、康樂消閒和藝術,是不能亦不可以依靠政府。一切要社會自發,在社會上能自行持續性生存就是文化生根。近日有人指出,在鵝頸橋打小人是文化,因為有長久歷史又受歡迎。如果要做民意調查,意見可能有大分歧,有人會反對迷信,但亦會有人說是文化遺產,可以用作旅遊招徠。如果文化局有權,可以選擇做兩件不同的事:一是認為打小人是邪教迷信,又佔用公共場所,為要使文化回到正軌,立法禁止打小人;或是尊重打小人文化,改善其環境,在西九設立打小人專區,有專人管理秩序和收費。兩種做法結果都會摧毀打小人文化。文化應由社會自決;如果鵝頸橋打小人並不十分阻街,亦不擾亂公眾秩序,可以讓它自由存在。如有很多市民光顧,它就能生存,文化可以傳承;反之如果只有很少市民有興趣它就會自然萎縮,回憶可以放在民俗博物館。
討論文化局的另一個戰場是藝術贊助。藝術以及其他文化題目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沒有正確與否,或是好與壞,只有主觀認同與不認同。現在所有文化藝術團體都會要求公帑資助,選不上就會指責政府歧視和扼殺文化。我們可能會以陰謀論懷疑文化局會有政治目的或預設立場,親疏有別地不公平地處理撥款。但就算在一個民主制度下,分配有限撥款仍需要選擇。而民主的基礎和缺憾的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就先天性地淘汰了新進或另類的項目。所以文化局作為政府一部份,是註定不能受各文化界接受。至於社會整體文化水平,其實是教育政策的責任。有尊重文化的人民,社會上就自然有高水平和多采多姿的文化和藝術活動,而社會的資源就已經可以使獲民間接受的文化活動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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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從職能來看,文化局不包括影視廣播,也不包括文物保育,其功能就如將康樂文化署長升格為局長,兼管藝術發展局及演藝學院等文化機構及基金的撥款而已。原本是在民政局的文化職系,原封不動地割出去,成為文化局。如果沒有新的文化政策和文化撥款,這是毫無必要的舉動。指定民政局副局長專管文化事務,更為省事和省錢。
九七之前的文康廣播科(一九八九—一九九七)或九七稍後的文康廣播局(一九九七—一九九八)的職能仍未恢復過來。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文康廣播局解散,文化事務轉遞民政事務局負責,廣播事務轉遞新成立的「科技資訊及廣播局」,從此香港的文化管理,脫離世界潮流。世上的文化局或文化部,一般合管文化藝術、康樂與資訊廣播,有些更兼管教育或旅遊。詳細討論,請閱拙作《香港有文化——香港的文化政策》(二〇〇八)。
梁振英政府的文化局,功能萎縮,名義上是一個文化局(Culture Bureau),實質上只是一個藝術局(Arts Bureau或Arts
Council)。不包括影視廣播和文化保育的文化局,世上少見,能做什麼事?如果真的要做到Arts
Council,不如將現時藝術發展局改革及升格為藝術局,將各文化場館公司化,變成藝術局可以管轄康樂文化署等機構或成為這些機構的法定撥款諮詢就可以了。
香港設立藝術局的建議,英殖政府在一九九〇年已經提出[1],不過當時由於有民選的市政局管理文化藝術,而香港當年亟須實踐民主,故此不宜由專業管理代替民主政治。一九九〇年提出的藝術局,要二〇一二年才實現,而且命名為文化局,欺世盜名,不是很好笑嗎?
文化局長不一定要是藝術家或文化人,但必須要有文化論辯能力,有能力為國家或地方的文化辯護,有能力將文化爭議的事務提升到文化價值觀的辯論,令議會和輿論可以切入文化論題,增加社會的文化論述能力。文化局長要講得出一番道理,不能只懂得講資源公平分配、節目多姿多彩、在保育和發展之間取得平衡、要聆聽市民意見、廣泛諮詢業界之類的行政廢話。在這方面,據傳獲聘出任文化局長的許曉暉女士,從未見她發表政見,是一個缺了嘴巴的
Hello Kitty。
台灣的文化部長龍應台,之所以令香港文化界留下深刻印象,是因為她在香港的大學出任訪問學者期間(二〇〇三—〇五),撰文探討香港文化,公開演講,挑戰中環價值,在理念價值層面與香港社會對話,而非背誦官僚套語。龍應台牙尖嘴利,極難招架,當年她的文章(「
香港,你往哪裡去?」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九日於明報)批評香港殖民地文化和政府行政,香港文化界除了附和之外,噤若寒蟬。我認為她的脫殖思想,不合香港實情,於是奮起應戰。我的回應文章「香港,你哪裡都不用去!」刊於《信報》(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六日),成了當年唯一應戰的本地文化人。文章透露了香港城邦自治思想。
當時我在民政局出任研究總監,負責文化政策等研究,以筆名發表回應,算是盡了文化官員為香港文化辯護的職責。如果一個官員認為識得去看話劇或當眾演唱走音的《獅子山下》[2],就是懂得文化,則擺一個Hello Kitty在局長之位,也許更好,起碼令我們耳根清淨。
[1]文康科於1989年9月委任英國藝術行政專家布凌信博士(Peter
Brinson)研究香港藝術政策。至今仍是歷來最為坦誠與精到的香港官方藝術政策諮詢報告。Peter Brinson, Dance and
the Arts in Hong Kong, A Consultancy Report 1990, ch.1&2; p.41.
[2]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九日,身為公益金高層的黎明出席無線電視籌款節目《萬眾同心公益金》,與民政事務局副局長許曉暉及公益金董事黃永光合唱羅文的經典金曲《獅子山下》籌款。許的演出,簡直虐待聽眾,見李怡:〈走音王做文化局長〉,《爽報》,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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