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0, 2012

工會經濟學

智富雜誌下面的文章論工會,當然不是以員工福利為主,主要是講經濟理論。以員工立場,工會運動提高員工利益,什麼經濟代價都值得。資本家將經濟與民生掛鉤,就可突顯工會運動是會提高成本,從而提高物價,對民生不利。公務員搞工會不能得到大眾支持,利益有限;但可以公正地看看智富的論點,當是上了人力資源管理的一課。管理人員經常都要處理員工關係,工會是常遇到的課題。

工會可迫使僱主將公司利潤公平分配給僱員。這個概念是否值得支持呢?這裡首先有一個假設,就是公司和僱主坐擁暴利,員工不能分享成果。現實是員工受僱傭合約保護,付出勞力可獲得同意的報酬。另一個假設是員工在不合理的情況下受僱,包括不合理工資、工時和工作環境。以僱主立場,要員工可以付出合理的勞力,使工作有效率完成,其待遇亦需要合理。最理想的情況是各取所需,大家都滿意。但世事並不盡如人意,而雙方亦各自想得到最大利益,較有力的一方自可佔上風。有了工會組織,員工一方在角力時能力會增加,希望可以平等理性對話。

經濟學的說法是這個角力是一個零和遊戲。即是成本和利潤固定;員方收多一分錢就會相應少一分職位。其結果是工會形成小圈子,排擠外來者以保障自己。但員工的看法是總利潤雖然固定,但員工可以獲得較大的比例,而投資者不應坐擁所有利潤,員工支出只計算是成本。有一個說法是投入資本是投資,可以有收益;而員工投入了勞力,除了要吃飯之外亦是投資,在有利潤時應佔一份。現時已有一些公司將員工薪酬和利潤掛鉤,以股權作為一部份報酬。

現時工會運動被批評的一點是權力過大,使機制失衡。罷工被視為暴力行為,變成僱主和投資者受壓,結果是經營方式改變,成本、貨物和服務價格都被扭曲。但員工和公司其實唇齒相依,過度的要求使經營失效,公司最後會倒閉;所以在公平市場下會有一個合理的妥協。但這個情況在壟斷的行業會惡化。工會如果強大,不斷需索,公司只需將增加的成本全數轉嫁僱客,受害的就只是大眾。

文中指出始作俑者是工會在法例下有特權,而集體談判權不但給予工會很大的權力去抗衡僱主,還可以壟斷員工的自由。這個說法好像在扣帽子。雖然有權者都會腐敗,但工會需要為會員利益著想。正如我們選出了議員去代表市民;雖然他們都很腐敗,但我們仍指望議員會監察政府。香港的工會特權不多,遊行示威算是最激烈了。

還有一點有些奇怪。作者說工會幫助貧窮的員工去和富有的僱主對抗,但很多僱主其實是退休基金,為員工擁有。這個說法有點取巧。退休基金在市場投資,但不會參與公司運作。公司營運由行政人員主持。很多大股東在董事局內都不會甚至不懂得干預行政。他們只要求營運有利潤。員工各自佔有的退休基金的單位更是微不足道,不能發聲。當退休基金結集了大量資源,就會變成怪獸,存在的目的是要壯大,以維護自己利益和戶口持有人的利益。它會要求公司減低成本、增加效率以獲得最大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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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緣何不斷衰落
【iMoney 智富雜誌— ibanker 教室  王澤基】
很多人認為只有組織工會,工人在僱主面前才有議價能力。受壓迫的工人聯合對抗資本家,看似是彰顯正義的事,經濟學家的看法則完全不同。即使是傾向支持工會的經濟學家,都視工會為為了提高工資而刻意限制工人供應的卡特爾(Cartel)。哈佛大學經濟學家 Richard Freeman 和 James Medoff 認為工會的力量來自從政府得到的法律特權,阻止他人以較低的工資工作,這是反競爭的壟斷權力,可藉此爭取高於市價的工資。

很多工會的確能為工人爭取到更高的工資和更好的福利,然而僱主的資源不變之下,就只會減少提供的職位數目。換句話說,工會不過是透過損害非工會工人、失業者、納稅人、消費者及僱主而獲益。

有人會反駁說,工會只不過是把僱主的不合理暴利分給工人而已,不影響其他人。要明白這是似是而非的歪理,我們要理解經濟學中經濟利潤和會計利潤的區別。能夠生存的企業都有盈利,但是這些盈利是股東投入資本和冒了風險才獲得的。這些盈利,我們叫會計利潤。如果把資本的成本和企業家本身的時間,機會成本等等都算進去,所有自由競爭的市場裏都是沒有利潤的。如果把所有成本都算進去,還有的利潤叫經濟利潤。自由競爭市場沒有經濟利潤的理由很簡單,因為如果有,就有人進入市場,把經濟利潤搶走。如果工會減少了企業的會計利潤,就會減少了資本的回報,企業家就會把資本放到別的行業,降低了規模,聘用的 工人也少了。從美國的例子看,很多有工會的企業,如鋼鐵、汽車、航空等長遠來說都走向衰落。只有壟斷性行業才可能有經濟利潤。

美國工會的其中特權,還包括免稅和豁免反競爭法,法律亦規定企業必須與工會談判。在工會的要求下,企業必須撥出部分地方予工會處理會務。一旦政府批准工會作為一群工人的代表,在往後任何集體談判中,無論當中個別員工贊成該項目與否,工會也就是該群工人的代表。工會可強制要求成員,甚至非會員繳交會費,換取工作機會。這些資金常常被用作與集體談判或員工福利無關的用途,譬如政治運動,盡管這有違聯邦法律,但沒有太多人在意。 諾貝爾經濟學得主海耶克(Friedrich Hayek)形容,種種豁免權已讓工會成為不受一般法律約束的特權機構。

工會無法在競爭環境內蓬勃生長,一如所有成功的卡特爾,工會依賴政府的支持和保護。兩次世界大戰和三十年代的大蕭條時,工會發展特別迅速,原因是當年有大量推動組織工會的法例通過。

組織工會有甚麼經濟好處?綜合多個經濟研究,八十至九十年代,視乎行業及經濟環境而定,工會成員的薪金比非工會工人的高出15%至 30%。如製衣、紡織、 教師、政府白領的工會沒太大壟斷權力,幾乎對薪金全無影響。但代表煤礦工人、建築工人、貨車司機、船員等工會,卻能為其工人爭取比擁有相同技術的 非會員高出平均25%的工資。

工會將工資抬高過合理水平,令非工會工人的工資被調低。而盡管經常打着「維護弱勢工人」的旗號,許多工會實際上就是妨礙黑人、婦女、少數民族等弱勢社群就業的原因。理由很簡單,因為工會的工作工資高於市場價,求大於供,所以要以別的辦法來分配。除了爭取工資福利,工會的另一個功能是配給工作。沒有條例規定工會領袖必須以像投標等公平方法分配工作機會,他們可以根據個人喜惡辦事。經濟學家 Ray Marshall 是卡特(James Carter)總統年代的勞工處秘書,盡管他傾向認同工會,但他最著名的一份學術研究,是記錄三十至四十年代工會如何排斥黑人。當然,那時美國整體社會仍嚴重歧視黑人,現代的歧視不可能像從前明目張膽,但任人唯親、排斥新移民仍然是許多人的劣根性,包括偉大的工會領袖。以價格來競爭是非常公平的, 因為錢從來不管膚色和性別。

工會無法長期維持不合理的效益。經濟學家 Carter、Linneman 和 Wachter 統計發現,工會工人的薪金溢價,長遠導致工會工人的職位大量流失。從1973年至1987年,鐵路業工會工人薪金的平均溢價由32%升至50%,但工會工 人的職位從52萬下降到25萬。建築業、製造業和通訊業有近似的現象。

近數十年中,美國私營企業的工會代表人數大幅減少,從1970年的高峰1,700萬人下降了到2002年的880萬人。一個主要的原因, 是大部分工人並不怎麼喜歡工會。調查發現,非工會工人在就業安全感、工作表現、投入決策方面,評分都較工會工人高。另一個原因,是因為美國經濟轉型,市場有更多中小型的公司出現,職場上有關需要專業技術的職位增加,削弱了工人工會的規模。

工人組織不是壞事。工人可以由組織代表為他們談判勞動合約,提供業界信息或職工培訓、福利計劃等,但工會不應該享有法律的特權和豁免權。在經濟學上,共謀 (Collusion)從根本就是壞事。工人不應該被允許合謀定工資。工會制度排斥非工會工人,過去歷史已經證明,工會能爭取的額外利益,都是從其他群體身上奪取的。

即便不從效率而從社會財富分配的角度來看,認為工會代表為勞工階層伸張正義,是一種非常感性的想法。這是假設了公司的老闆必然富有,而打工的必然貧窮。在現代經濟,這種想法已經不合時宜,因為多數大企業的大多數股權都是由退休基金,亦即比工會會員要窮的小散戶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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